党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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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药不能随便加炖鸡汤里加党参,月子中心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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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人眼里,党参,当归等药材一直是“大补”的标签,炖鸡汤时加上它们,那就是“补上加补”,因此也成为不少主打“营养健康”商家的招牌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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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近日,浙江一家月子中心,因为用党参炖煮鸡汤,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万元,引起网友热议。

有网友疑惑,党参不是很常见吗?做卤菜熬汤都会用啊,这还能被处罚,管这个不如去管管食品添加剂,

这期内容,客利得就好好说下这件事,看看月子中心到底冤不冤。

首先,我们来看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和依据,党参属于药品,不属于食药同源的产品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。所以才会被依法处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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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依据则是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条,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,处以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本次事件的争议主要在于:大家对于食药同源产品的认知不足。在我国有食补食疗的传统,常把具有一定功效的中药材和食物一起制作来食用,以达到保健的作用,例如常见的保温杯里泡枸杞,酒里面泡人参都属于这种做法。

那什么是食物,什么是药物,其实大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,在我国,确定一个物质是不是药品,主要看其是否列入《中国药典》,比如党参,就在《中国药典》里有明确的收录,可以确认其为药品。

而药品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是不能添加在食物当中的,那么哪些药品可以添加在食物当中呢?

则需要按照卫健委发布的《按照传统既是食物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来执行,比如丁香、山药、山楂、枸杞、生姜,都属于可以添加到食物当中的药材。

目前党参还没有列入该目录,所以暂时只能算是药品,不能当作食品。另外,想要列入该目录,还必须证明有三十年以上的食用历史,有完整的安全性报告,毒理学报告,无服用禁忌等多项严格要求。规定如此严格,就是在保护大家的食品安全。

那么,以后商家的菜品就不能加党参了吗?

客利得了解到,党参正在部分省区进行试点药食同源,但目前把党参纳入试点的仅有甘肃、河北、湖北三地。此次事件开出罚单的浙江,并不在党参试点省份内,所以商家被罚并不冤枉。

在此,客利得也提醒各位餐饮老板,如果菜品需要加入药材,一定要所在地区是否为该药材的试点省份,避免吃到大额罚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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